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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有關理財專家揭露了一些銀行出售外匯理財產(chǎn)品時容易給投資者造成誤解的地方。
預期收益≠實際收益。在信托類外匯理財產(chǎn)品中,有的承諾三年累計預期收益率高達25%。但在產(chǎn)品的條款中也同時會注明“三年之后,如果該公司不破產(chǎn),將歸還本金并按實際情況支付收益!敝行袑<抑赋觯@樣的條款中實際上蘊藏著巨大的投資風險。
因為信托類產(chǎn)品是通過銀行柜臺來代銷,但銀行在其中并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,所以這類產(chǎn)品中隱藏著公司信用風險,一旦公司破產(chǎn),投資者投入外匯理財產(chǎn)品的錢可能就會血本無歸。
累計收益≠固定收益。與“預期收益”的說法一樣具有迷惑性的詞匯還有“累計收益”。在上例中,“三年累計預期收益率25%”,也就意味著實際年收益率僅為8.33%。
匯率風險不容回避。在外匯理財產(chǎn)品條款中難以明確找到的風險就是匯率變動的風險。比如在今年7月21日央行公布執(zhí)行新的匯率政策并將人民幣升值2%之后,原先購買外匯理財?shù)耐顿Y者來說就會蒙受不同程度的損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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